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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3卷三答案(2013年司法考试试卷三)

司法考试2013卷三答案(2013年司法考试试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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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3年司考第97提题怎么分析
  2. 2013司考卷三77题 民诉
  3. 2013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单项选择题
  4.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2013年三国法单选题

1、2013年司考第97提题怎么分析

因此,按照法条规定来讲,正确答案应该是A.卷三9假设在执行过程中,郭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并非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纠纷范围。法院对该异议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选项A正确。《引渡法》第7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的条件之一是: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选项B正确。

.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存在承接、递进关系,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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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司考卷三77题 民诉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本案中,乙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甲、乙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现在距离司考还有两个月的时间,现在是时候准备冲刺了。你可以去新华考资去听听课,那里有你想要的资料。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12分、商法52分、经济法35分、三国法39分(国际公法:11国际私法:13国际经济法:15)、刑法81分、刑事诉讼法77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7分、民法92分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71分。

《民诉意见》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这种考查模式与2011年的卷三第1题、第51题的考查模式是相同的,预计在今后的司法考试中还会延续这种考查模式。

3、2013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单项选择题

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

因为悬赏广告是广告主以广告形式申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任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

选择题(一)合同法的概述★★1(0卷三。单。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年司考《试卷二》真题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4、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2013年三国法单选题

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其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4)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5)嫌疑犯发现地国;(6)依各国国内法规定的其他管辖权。

选项C、D正确。《引渡法》第8条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中国影帝拒绝引渡。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

D.准据法一般是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答案及解析:ABD 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用来具体确定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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